即便「工業住宅」翻身首例即將出現,不過,有建商認為此舉其實 只是「本末倒置」以及為既存事實解套的做法,多數工業土地都是先經過變更捐地與代金後,才得以興建住宅,反觀此案卻已是既成的「工業住宅」再回過頭走變更 土地使用分區,是相當奇怪的事情,而且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8條研擬刪除工業區內一般商業設施變相使用申請,對新的部分趨嚴,卻對既存事實放寬, 何來公平之有?
建商指出,該案只是補正作用,對於民眾已經購買、甚至入住的「工業住宅」其實沒有太大意義,就算民眾不變更也不太可能面臨被拆的命運,因此大大降低該案變更後帶來的效應,甚至直指形式上的意義大過於實質意義。
麗寶建設副總何昭宏指出,購買「工業住宅」首要面臨的是貸款成數不若住宅高,甚至可能只有5成,入住後還要面臨與自用住宅不同的水電費率,因此民眾必須要注意。
若已交屋 建商恐不買單
住 展雜誌企研室經理何世昌表示,此案算是為「工業住宅」違法性解套,但已銷售完畢、甚至已交屋到住戶手中的個案卻仍舊無解,因為推案建商不會回頭為住戶買 單。雖然中央欲修法嚴控工業住宅,把一般商業設施用途刪除,但工業住宅能否杜絕,還是要看地方政府態度,且未從發照源頭嚴格控管,問題還是不會改善。
資料來源 自由電子報 記者徐義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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